台灣立法院在 7 月中旬三讀通過洗錢防制法修正草案後,知情官員透露,針對虛擬資產平台及交易業務事業(VASP)將法遵聲明作法改採登記制,且新制預計年底上路,現行 26 家完成法遵聲明的業者,都將面臨登記制考驗。

灣此前的洗錢防制法規定,對於虛擬資產平台及交易業務事業(VASP),是採取法遵聲明作法,要經營 VASP 業務必須向金管會作法遵聲明。

不過立法院在 7 月中旬三讀通過洗錢防制法修正草案後,預計將把法遵聲明作法改採登記制,且新制預計年底上路,現行 26 家完成法遵聲明的業者,都將面臨登記制考驗。

根據金管會資料,到 7 月 5 日止,已完成法遵聲明的業者有 26 家,包括現代財富科技有限公司、禾亞數位科技、王牌數位創新、三川通證、跨鏈科技、英屬維京群島沃亨科技台灣分公司、幣託科技、富昇數位…等。

登記制與法遵聲明有何不同?

據《經濟日報》從知情官員得知的訊息,登記制跟法遵聲明最大不同是,法遵聲明並未明訂資本額、資安等具體資格條件。採登記制後,會明訂資格條件:像是資本額、資安、人員…等條件,對虛擬資產的管理在法制上更加明確。

同時,沒有完成法遵聲明就做 VASP 業務,此前被抓到只有罰錢了事(行政罰),但以後未經登制就經營業務,將處刑責,更具嚇阻力,對虛擬資產投資人權益也更有保障。

金管會正研擬退場機制

此外,新規定上路後,包括已完成法遵聲明的 26 家業者,以及未來想在台灣做 VASP 業務的業者,都必須來跟金管會完成登記才能做業務。

相關官員表示,通常母法通過後,六個月內會訂定相關子法,金管會內部正研訂子法,原則上,現行的 26 家也必須完成補登記,否則就要退場。

由於退場攸關使用者重大權利義務,金管會內部也會研擬退場機制,可能的退場方式:包括由完成登記的業者收購、或將客戶移轉給其他業者、或是把錢還給客戶後解散收攤等。

退場前將有緩衝期

雖然退場機制看起來相對嚴格,但在退場前,主管機關也會給予調整的緩衝期,如果緩衝期過了,仍無法達到登記制的標準,最後才將正式退場。

至於緩衝期時間多久?知情官員說,通常是六個月或一年,相關細節還在研究中,未來金管會也會舉行公聽會,聽取各界意見。而對於投資者關注的交易平台必須退場時可能將出現的問題,VASP 公會副理事長蕭滙宗表示:

目前虛擬資產業者主要分 A、B、C 三大類,A 類主要是交易所,屬於場內交易的平台;至於 B 類,則是屬於場外交易,像是幣商、實體店面、BTM 等;C 類大部分是技術錢包廠商。

如果未完成登記的虛擬資產業者,沒有其他同業願意收購,必須把錢還給用戶解散時,A 類的法幣如果有銀行信託,對使用者來說,權益不致於受到影響。

至於虛擬貨幣,除非是交易所有問題,沒有足夠的虛幣退還給使用者,在退場過程才發現問題,否則用戶也可以把虛幣賣掉,或先退到自己的私人錢包。

用戶也可以把虛幣轉到另一個交易所錢包,不少使用者都同時是二、三家交易所的客戶。

另外,台灣金融科技協會副理事長温宏駿還補充表示:

對被移轉的用戶來說,唯一可能影響是重新開戶的 KYC。

用戶如果是屬於灰色地帶,像是想利用虛擬貨幣做節稅等規劃者,在 KYC 時可能就會面臨考驗。

VASP 業者受影響更大

蕭滙宗繼續‘表示,總的來說,登記制上路後的退場,對消費者不致有太大影響,對業者影響則比較大:

整體而言,台灣大部分使用者會在不同交易所往來,所以登記制上路後的退場,對消費者不致有太大影響,對業者影響比較大。

一位虛擬資產業者也表示,目前 26 家虛擬資產業者中,B 類大概就占一半,登記制上路對 B 類的考驗也最大,尤其是早期在金管會銀行局管理虛擬資產洗錢防制時期,完成法遵聲明的業者,將來在登記制嚴審下,有多家可能面臨退場壓力。

另一虛擬資產業者也表示,登記制與退場機制上路後,合規的成本愈來愈高,對虛擬資產業者來說不是好玩的事,甚至「有些業者已經在賣了」:

近來陸續傳出換手經營的案例,像是幣想科技、萃科科技與幣錸就傳出,已向金管會報備大股東換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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