成立 5 年的「好樂貸平台」,本月初宣布暫停上架新案件,並自 7 月起沒有正常發放利息,投資人怕血本無歸不敢報警,甚至有啦啦隊成員投入多達千萬,對此,金管會今 (27) 日發布 2 不 2 要提醒,注意可能面臨的風險,並衡量自身財務承擔能力,以保護自身權益。

金管會請民眾審慎評估從事網路借貸相關投資活動,民眾選擇與 P2P 平台往來前,宜先進行多方評估再進行相關交易,例如:不聽信來源不明的借貸或投資廣告及資訊、不使用聲稱保證收益或高獲利的借貸或投資平台、要對高報酬話術廣告提高警覺、要多瞭解平台相關營運模式。

金管會表示,民眾於簽署契約前應仔細閱讀契約條款,了解條款所約定的雙方權利義務重要訊息。例如:借貸契約的重要內容,包括貸款期間、貸款利率、貸款金額等。

此外,出借人與借款人互不相識,借款人可能會有倒帳風險,且借出款項也不是隨時可收回,所以出借人投入資金前,要審慎衡量自己的財務狀況及風險承擔能力,先計劃再投資,且應注意風險分散,避免將資金過度集中於同一個平台或同一個投資案件。

借款人於借款前,對於利息、違約金、遲延利息的計收方式須充分瞭解,也要衡量自身的還款能力,避免過度擴張信用,導致無力償還債務的情事發生。

為協助健全 P2P 平台產業之正向發展,金管會已於去年 10 月 19 日發布「網路借貸平臺業務事業指導原則」,針對 P2P 平台的風險控管機制及消費者保護措施,定有相關參考做法,可作為 P2P 平台業者辦理業務、金融機構與 P2P 平台業者業務往來及供民眾判斷選擇往來平台之參考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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